当前位置:首页 > 学校资助工作专栏
河南卫生健康干部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
作者: 时间:2022-12-27 来源:学生处 字号:【

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,积极进取,树立良好校风学风,根据我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,特制定奖学金评定办法具体如下:

一、参评对象:我院在籍学生

二、参评内容:综合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

三、参评要求:

(一)综合奖学金

1、评选比例:

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,一等奖学金占在校生数的3%,1000元;二等奖学金占在校生数的5%,800元;三等奖学金占在校生数的8%,500元。

2、综合奖学金评定条件:

(1)政治思想

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;

②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纪现象;

③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;

④热爱劳动,热爱集体,爱护公物,团结同学,尊敬师长。

(2)学习成绩

①一等奖学金获得者,考试成绩在班级前五名,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;

②二等奖学金获得者,考试成绩在班级前十名,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;

③三等奖学金获得者,考试成绩在班级前十五名,且单科成绩

无不及格;

④学生干部在同等情况下优先享受奖学金。

(二)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

1、单科成绩全年级第一名者,200元;

2、在社会举办的各类体育、文学、艺术、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,做出突出贡献者(需提交文字材料或获奖证书);

3、成绩并列第一名者均可按第一名奖励。

四、参评程序:综合奖学金按照评定条件及评定比例

由班级进行评定,将评定结果上报学生处,由学生处参照《学生手册》第三部分第七章第四节之规定审核后,上报学院审核;单项奖学金按照评定条件,由教务处提供成绩依据,所在班级上报文字申请材料或获奖证书,由学生处审核后,上报学院审核。奖学金评定结果上报学院审核通过后需公示一周,公示无异议后,统一发放奖学金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
河南卫生健康干部学院 版权所有
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149号院 邮编:450008
豫ICP备:16012677号 郑公备:41010502003412